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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钢律师专业分享:协议离婚,你必须要满足这些条件!

不是每一对情侣都能成为夫妻,同样的也不每一对夫妻的婚姻都能走到生命终点。两个人在婚姻中是需要有很多添加剂去经营的,一旦没有经营好选择离婚也是一个对双方比较好的处理方式。

协议离婚,又叫自愿离婚。如何选择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上海陈钢律师所为您整理了一个关于协议离婚的法律专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订立书面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协议离婚程序的法定条件。

因此,协议离婚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夫妻双方对离婚须达成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均明确表示自愿同意离婚;

第二,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也就是夫妻双方就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多少钱的抚养费以及相关探视的问题,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生育孩子,第二点就可以省略了。

第三,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已达成一致。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于共同财产的范围确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协议一致,登记机关也无法办理。

如果采用协议离婚程序形式,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符合,缺一不可。否则,婚姻登记是不予办理离婚手续的。

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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